發起日期 剩餘天
投票允許未登入投票
發起日期 剩餘天
投票允許未登入投票
發起日期 2025/08/11剩餘6天
單選投票允許未登入投票
近期社會關注的謝宜容案件有了新進展。她被控在任職期間涉嫌職場霸凌部屬,並挪用公款。檢方調查後,對於「職場霸凌導致部屬輕生」部分,認為雖有霸凌行為爭議,但缺乏直接法律因果關係,因此不起訴。不過在公款部分,仍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起訴。
法院裁定謝宜容以新台幣 100 萬元交保,並限制出境、限制行動,住居限制在新北市三重區,需配戴電子腳環,期限為 8 個月。此案引起社會熱議,有人認為法律必須以證據為準,不應情緒化辦案;也有人覺得這樣的裁定過於輕縱,無法替受害者討回公道。
大家覺得檢方不起訴霸凌致死的部分合理嗎?
共 368 人參與了投票,看看大家都怎麼投的?👀
原來這個人還沒被抓去關喔⋯⋯
這個人真的很可惡
把勞工當僕人
你怎麼看這個議題🤔?也分享一下你的想法吧!